“识正书简”面面观
陈明然
引 子
今年6月16日至17日,由上海炎黄文化研究会主办的第十五次汉字书同文学術研讨会在上海浦东湘府酒店举行。来自海峡两岸以及韩国、美国、加拿大的六十来位人士就“和谐体”和“识正书简”等论题进行了探讨。笔者在会上就“和谐体”论题宣读了与胡百华、姚德
怀两位
先生合作的《汉字和谐体的倡议、研究及相关成果》一文 (见本刊第100期,2012年5月)。现把会前会後和诸文友于互联网上的讨论中在“识正书简”问题上的所思所得整理成本文。向各位请教。
本文的讨论,均相对于我国的社会通用文字这个範畴。
“识正书简”面面观之一:“识正书简”的前世今生
“识正书简”又称“识繁写简”,最早由
袁晓園
女士在1988年10月28日于北京汉字现代化研究会(北京国际汉字研究会的前身)与人民日报海外版共同举办的“汉字研究座谈会”上提出。
袁
女士自己诠释这一主张是“把繁体正字作为印刷体, 把简化字作为手写体”。
2006年5月17日,原国家图书馆馆长、哲学家任继愈在《光明日报》发表文章《汉字识繁用简的必要与可能》,提出“用简识繁”。
2009年4月2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董琨研究员在陕西师範大学文学院作题为“汉字演变与汉字改革”的报告。在讲到“简化字的未来”时,他认为可以考虑“识繁写简”。
2009年6月9日,台湾领导人马英九在台北会见北美侨界代表时建议可採用“识正书简”方式。“识正”就是认识正体字,但要书写的话可以写简体字,印刷体则侭量用正体字。这裏的“正体字”,是指台湾使用的包括大陆所称繁体字在内的传承字。
有的朋友在谈到“识繁写简”时,还会讲
茅于轼
先生2004年3月11日在《南方周末》上发表《建议在小学选读繁体字》;2008年两会上郁钧剑、宋祖英、黄宏、关牧村等21位文艺界的政协委员提交的《小学增设繁体字教育的提案》,以及潘庆林委员在2009年两会上“用十年时间分批恢复繁体字”的提案。
“识正书简”面面观之二:“识正书简(识繁写简)”之解读
对“识繁写简”可以有两种不同的解读;然而对“识正书简”却只能是一种解读。
对“识繁写简”的两种解读中,一种是在包括简化字在内的规範字的教学、使用的基础上,让人们适量认识一些繁体字,以方便阅读古籍以及与港澳台同胞之间的交流。
任
先生、董研究员、以及郁钧剑等委员的提案
和茅
先生的文章,都属于这一种。
任
先生只是建议“在编写的中小学语文教材中,遇到简体与繁体发生歧义的字时,简化字旁用括弧注出该繁体字。例如:“吉庆有余(餘)、史湘云(雲)。”
董
先生在提到“识繁写简”的同时还说到“‘复繁’是没有必要的,也是难以实现的”。在2009年4月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举办的第五次国学研究论坛上,他也说到“无论从字体还是字形结构来看,简化是汉字演变的主要倾向”。
茅
先生的文章和郁钧剑等委员的提案,只是建议在小学中“选读繁体字”或者“增设繁体字教育”。虽然
茅
先生提到“让两种文字平行使用。经过更长的一段时间,考验出孰优孰劣,再作定论。”郁、宋等委员只是说“在讲授简体字的同时也教繁体字”,并没有说要“把繁体正字作为印刷体, 把简化字作为手写体”。他们都没有提“识正书简”或者“识繁写简”四个字,所以和主张用繁体字体系“作为印刷体”的“识正书简”主张是有区别的。至于潘委员的提案,则直接提出“恢复繁体字”,即只有“识繁”,没有“写简”。
对于任、董、郁、宋、茅等人士的主张,本文取有保留的赞同态度。这个保留在于,一是让人们在哪个阶段,以什么方式接受繁体字教育,所学繁体字的数量範围等等方面,还需要多方论证,科学安排;二是对于这种解读下的“识繁写简”,笔者主张应该改变其提法,以使用
任继愈
先生提出的“用简识繁”这个提法为好。“用简识繁”意即使用简体字作为社会通用文字的前提下,让人们适量认识一些繁体字。这是可取的。
“识繁写简”的另一种解读是“印刷用繁体正字,手写用简化字”。在这种解读下,实际就是要把简化字的地位降低为“手写字”,恢复繁体字为规範 (正体) 字。
再来看“识正书简”这个提法,首先很明显地把简化字和正体字相分离,即把简化字放到了非正体——手写字的地位,自然无法解读为“在规範字教学、使用的基础上,让人们适量认识一些繁体字”。既然如此,就只能解读为“取消简化字规範字地位,恢复繁体字为规範(正体)字。”
对于後一种解读下的“识繁写简”以及“识正书简”,笔者不敢苟同。
以下讨论的“识正书简”(或“识繁写简”),不再包含前面界定的
任继愈
先生等人士主张的“用简识繁”。
“识正书简”面面观之三:“识繁写简”之逻辑不通
有网友就“识繁写简”发了一个帖子,内容如下:
“识繁写简”在逻辑上根本说不通。
例如在学校里,因为“印刷用繁体字”——识繁,课本自然是用繁体印刷;于是,编写课文的人或者把课文“写”进电脑的人(出版社的打字员),就必须“写繁”。这时候,“写简”就成了空话。
上课时,课本上印的是繁体字——识繁,而老师板书时写简化字——写简,让学生照哪个学呢?每个字繁体简体都教?得增加多少课时?又会给学生增加多少负担?课本怎么印?每篇课文都用繁简对照吗?那不是在“印刷用繁体字”的同时,又有了“印刷用简化字”?
学生写作业用简化字——写简,老师批改作业时就得“识简”,而不是“识繁”。老师用简化字写学生评语——写简,那么学生就只能“识简”而不是“识繁”。这时候,“识繁”又成了空话。
怎一个“乱”字得了!学校的识字教育乱了,社会上用字能不乱吗?
逻辑上说不通,又怎能行得通?
这个帖子,好像有点近乎“抬杠”。然而,单纯照“识繁写简”四个字的字面上来看,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吗?
“识正书简”面面观之四: 何谓“正体字”?
“正体”一词,最早见于唐代颜元孙所撰《干禄字书》,亦称为“正字”。唐初文字,同字异体的现象极为普遍,于是正字学盛行。《干禄字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就的。颜元孙在这部书中把每个字的写法分作俗、通、正三体,从名与实、体与用的关係上对三体分别作出了定义。
然而,在一个字的幾种写法中,倒底应取哪一个为正,哪一个为俗呢?确定正体的準则又是什么呢?不同历史时期,正体字是不是一成不变的呢?颜元孙说“所谓正者,并有憑據”。这个“憑據”又是什么呢?《干禄字书》裏的正体字(包括通、俗字)全部是楷书字,而楷书之前的正体是汉隶,汉隶之前的正体是小篆 ……。一直回溯到商周时期,正体则是金文和甲骨文。东汉蔡邕等奏求灵帝正定六经文字,刻《熹平石经》立于洛阳太学,用的是汉隶。我们是否就可以據此说,颜元孙在《干禄字书》中所界定的楷书正字都不能算正体字呢?实际上,颜元孙的正字思想是与时俱进,并非僵化的。他提出了“竝正”的概念,即正字并非独一。在《干禄字书》中,“禮、礼”、“烟、煙”等就是“竝正”字。颜元孙的高祖;北齐颜之推说:“世间小学者不通古今,必依小篆,是正书记。凡《尔雅》、《三苍》、《说文》,岂能悉得仓颉本指哉?亦是随代损益,各有同异。” 又提出应该“更知通变,……,将欲半焉”。即正字应取参酌古今,折中通变。事实也正如此。如“鴉鵶”、“靴鞾”、“光灮”等,《干禄字书》辨为“上俗下正”,也就是以“鵶、鞾、灮”为正;而在当代的港澳台地区,却是以“鴉”、“靴”、“光”为正的,台湾则把“鵶”、“鞾”、“灮”列入异体字表中。所以,所谓“正体”,就是“规范的汉字字形”,或是“正書,對別體說的。”
裘锡圭
先生说:“在文字形体演变的过程裏,俗体所起的作用十分重要。有时候,一种新的正体就是由前一阶段的俗体发展而成的。”
综合以上讨论,笔者认为把“正体”定义为“规範(或标準)的汉字字形” 是合适的。至于究竟何为规範(标準),何为非规範(标準),在书不同文现象尚且存在的今天来说,应视具体地区而论。各地区施政机关颁布的文字规範(标準)所规定的字形,就是各相应地区的正体。具体说来,目前大陆的正体,应是以《现代通用汉字表》为依據;台湾的“正体”,应是以《國字標準字體楷書母稿》(或《宋體母稿》) 为依據;香港澳门没有官方颁布的供社会遵行的统一标準,但可用供中小学教学使用的《香港小學學習字詞表》和《常用字字形表》为依據,再辅以台湾用字为参照。
“识正书简”面面观之五: 真理的相对性
真理的相对性,就是说一个理论之是否正确,是与它所运用的时间、地点、环境等等条件相对应的。同样一句话,放到不同的时间、地点或者环境,就可能从正确变成谬误。
对
于马英九
先生来说,讲“识正书简”并没有错,因为他是在台湾讲这句话的。台湾的正体字,就是不包含简化字的传承字;但是如果把这句话用于大陆,其逻辑性恐怕就有问题了。因为大陆的正体字是包含简化字在内的规範字,“识正书简”就成了“识简化字写简化字”,说来说去,识和写不还是一回事吗?
再有,
马
先生讲“识正书简”,是在会见北美侨界代表的时候。当时他说到:海外有许多中文学校,教台湾来的学生正体字,碰到大陆来的学生,就教简体字。从这句话不难看出,
马
先生的“识正书简”,是针对北美的汉字教育状况而言的,顶多推及中国本土外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汉字教育。当时台湾中央社报道,
马
先生说,过去因为两岸对立,也反映到海外侨社。这就已经把事情交待得很清楚了。
马
先生会见北美侨界代表时说这番话,和北美汉字教育的现状直接相关。笔者的一位在北美从事汉字教育的朋友在来信中说:近十年来,北美的汉字教育,“繁体是每況愈下。”原因是“大陆移民人数远远超过來自港台的。”结合这种情势,就不难理
解马
先生为什么要对北美侨团说这番话了。
同样是“识正书简”(或“识繁写简”),对于台湾来说,意味着简化字影响的扩大,因为台湾原来是不用简化字的;可是对于大陆来说,就意味着简化字地位的降低,因为简化字只能用于手写而不能用于印刷了。
“识正书简”面面观之六:阅读古籍与认识繁体字
有朋友说:不识繁体字读不懂古籍。这种说法有失片面。
首先,简繁体的差异,只存在于不到2300字的範围内。这个字数,只占五万多汉字 的不到二十分之一,其馀的约二十分之十九,即约百分之九十五的汉字,在古籍中的字形是和我国大陆现代通用汉字的字形相同或基本相同的。
姚德怀
先生说:“‘由繁识简难’或‘由简识繁难’可能都被誇大了”。情况确实如此。
有一些现代人读不懂古人的书主要还不是因为繁体字还是简体字,而是因为不懂古代汉语,包括文字、音韵、训诂、版本、目录,还包括古代文化知识等一大套学问。
“孟子去齊”和“孟子去齐”,文字的差异在繁体的“齊”和简化的“齐”,但是读懂这句话的关键却在于字形没有差异的“去”字。不明白这个“去”在这裏的意思,即使“识”了“繁”,还是不能读懂这句话。说到底,能不能读懂古书,关键在自己的古汉语功底。
大家知道,现代楷书繁体字,是在东汉末期才定型的。对于东汉之前的古籍,现代楷书繁体字已经不是它们的原本用字。难道我们可以说,楷书繁体汉字就不能承载东汉以前的文化传统了吗?
历史事实是:历朝历代,对其以前的文献(古书),都是用本朝本代的规範(正体)字转写刊印的。《诗经》中收录的诗歌,最早的是西周末年的作品,最晚的也是春秋中叶的作品。西周使用的是金文;春秋时期使用的是籀文(大篆)。我们现在读到的《诗经》,即使是用繁体字印刷的,也已经经过了多次新体旧体汉字的转写了。
《尚书》、《论语》的原稿,用的是战国时期的六国古文,人称“蝌蚪文”。从原稿到现代楷书繁体版,中间也已经历了汉隶转写六国古文和楷书转写汉隶两次改变。據《经典释文》所载:“古文尚书者,孔惠之所藏也。魯恭王坏孔子旧宅,於壁中得之,并礼论语孝经,皆蝌蚪文字,博士孔安国以校伏生 所诵,为隶古写之”。既然用六国蝌蚪文字写的《尚书》和《论语》可以用汉隶甚至继而用繁体楷书转写,我们为什么就不能用简化字改写古籍中的繁体字呢?诚然,目前情况下,古籍的今译出版,会出现一点问题。这个问题的癥结,在于简繁汉字的非一一对应上面。如果经过调整,实现简繁汉字的一一对应,古籍今译出版中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就是在非一一对应简繁字的调整未由国家主管部门颁行之前,也可以用变通的办法处理。第三、四、五、六版的《辞海》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这四版《辞海》的用字,在以《简化字总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为準的基本前提下,“简化字或选用字意义不明确的,适当保留原来的繁体字或异体字,如‘王濬’(人名) 的‘濬’不作‘浚’,‘南壄(地名)’的‘壄’不作‘野’。” 笔者认为,《辞海》的做法,完全可以解决古籍今译出版中的相关问题,也正符合我们的“和谐体”理念。
“识正书简”面面观之七:“识正书简”何须“研究”?
“识正书简”的所谓“正”,是指目前港澳台地区仍在使用的不包含简化字的传承字。这些字都是现成摆在那儿的,港澳台地区的人们平时都在使用;“识正书简”的所谓“简”,是指目前大陆使用的简化字以及简化字以外的传承字,这些字也是现成摆在那儿的,大陆人士平时也都在使用。我们要问,“识正书简”又何须“研究”呢?如果“书同文研究”以“识正书简”为目标,不是成了多此一举的瞎折腾了吗?
“识正书简”面面观之八:“识正书简”已成旧识,和谐汉字满目春光
香港中国语文学会姚德怀主席说:“‘识繁写简’並没有解决繁简不对称问题。‘识繁写简’口號好听,实行起来仍然是添烦添乱。” 他在2007年就提出建议使用“繁简字能一一对应的”“和谐体”,以寻求语文生活的“两岸和谐、古今和谐”。
台湾出身,现定居加拿大的华人学者
李牧
先生说:“两岸建立统一的标準的规範字,是指字形的统合。所谓‘统合’不是‘繁简并行’或‘识繁写简’之类的方式。‘繁简并行’或‘识繁写简’,仍然存在两个字形系统,不仅无益于汉字的统一发展,而且会造成更大的混乱。本来大陆和台湾在各自範围内的字形还是统一的,只是在两岸之间尚未统一;推行‘繁简并行’或‘识繁写简’後,就会使得不管在大陆还是在台湾,都有两套字形并行使用。这样一来,哪裏还有‘规範’和‘标準’可言呢?”
香港中国语文学会胡百华研究员说:“规範汉字中夹有音义明确的繁体字,或传承汉字中夹有书写方便的简化字”,“这种繁简适度地合成的字体,相信不但可以‘优化’规範汉字和传承汉字,而且能促使中文在21世纪和谐地逐渐再度同文。”
杨州工程学院
杨洪清
教授说:“应该站在维护全民族利益的立场,不搞繁统简,也不搞简统繁,而是取长补短,优化统一。”28
台湾中国现代化文化基金会张宝乐理事长介绍该会的“汉字善化”工程时说:“所谓汉字‘善化’,不是反对大陆上现行的‘简体字’,也不是标榜台湾、香港所沿用的‘繁体字’(或称‘正体字’),而是推动对大陆现行简体字中过于简化,失去中华文化造字六大要义精神的文字,适当研究‘改善’,同时,对繁体字中,目前仍在採用,而过于繁杂者,也适当简化至良善程度”29。
2012年4月6日,人民日报记者孙立极报道:两岸合作编纂中华语文工具书大陆编委会词典组组长李行健介绍:在两岸合编“两岸常用词典”的过程中,经过协商,双方达成共识,把这部词典的大陆版称为“规範字形本”,台湾版称为“标準字体本”。也就是说,两岸的最新共识是:把大陆目前使用的汉字系统称为“规範汉字”;把台湾目前使用的汉字系统称为“标準汉字”,而不称其为“正体字”30。
台湾中华文化总会刘兆玄会长近两年在台湾、香港、新加坡等地的多种场合提到,“第二次书同文”将是“港澳台人士接受更多‘好’的简体字,如:‘尘’、‘笔’;大陆新加坡等地人士可能是会弃用一些‘坏’的简体字,如‘吃面’、‘頭发’……”31。
以上所有的信息,都揭示了一点:“识正书简”已成旧识;而所强烈表达的共同理念是——寻求语文生活的和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 杨洪清《〈关于促进两岸“书同文”的倡议〉讨论参考提纲》,见第十五次汉字书同文学術研讨会《会务文件彙总》,381页。
29. 张宝乐,在第十五次汉字书同文学術研讨会上的讲话。转引自周胜鸿《关于书同文一些新问题的思考》。
30. 引自《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7777892.htm#1 。
31. 刘兆玄《在第十届世界华语文教学研讨会上的报告》。 □
有趣的不和谐 义务校对
2012年10月初香港大会堂将有京剧演出, 主要演员来自内地。演出预告宣传品大概是以简化字为底本, 由電脑自动转换为繁体字, 于是又出现了有趣的不和谐, 例如:
‧剧目《遇後龙袍》应是《遇后龙袍》(即包公“遇皇后”、“打龙袍”)
‧提到“嶽旭玲”老师应是“岳慧玲”。(这次她不来香港。)
‧提到上海昆曲演员“梁穀音”应是“梁谷音”(这次她不来香港。)
‧演员“範旭航”应是“范旭航”。
总之, 由简转繁, 並非越繁越“正”!看戏之前, 我们倒先看了免费的“趣剧”。
□